| 2008-11-13 | |
|
保监学组办函[2008]4号 各保监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,保监会机关党委,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、中国人寿保险(集团)公司、中国再保险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保险(控股)有限公司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、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:
根据《保监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放思想讨论工作安排》(保监学组发[2008]9号)的要求,定于
一、时间、地点
二、会议议程
1、请保监会发展改革部、财产保险监管部、人身保险监管部、保险中介监管部、资金运用监管部、上海保监局、广东保监局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、中国人寿保险(集团)公司等9个单位(部门)主要负责人发言,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上海、广东保监局通过视频在当地发言。
2、吴定富同志作总结讲话。
三、参加人员
主会场:
1、中央学习实践活动第20指导检查组成员; 5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、中国人寿保险(集团)公司、中国再保险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、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班子成员以及各子公司班子成员; 6、保监会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组长、副组长。
分会场:
1、各保监局全体干部在分会场参会; 2、中国保险(控股)有限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在深圳保监局参会,所属子公司班子成员在所在地保监局参会; 3、各国有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在当地保监局参会。 四、其他事项 请各相关单位、部门认真组织,严格考勤,确保全体党员、干部参加。各发言单位(部门)要认真准备,确保发言质量,发言材料电子版请于11月17日上午10:00前发至yizhong_wang@circ.gov.cn。各保险公司请于
请各保监局做好相关视频会议准备,
联 系 人:蒋巍 毛文博
联系电话:(010)66286167 66286095 传真:(010)66288112 技术联系人:夏国琼 联系电话:(010)6628653866288221
保监会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○○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|
(责任编辑:阿富)